一、借书证办理
1、办证对象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、外籍人士,愿意遵守本馆规章制度,持有效证件,均可申请办理借书证,借书证限本人使用。
2、办证手续
借书证押金100元。读者可凭有效证件办理。
二、借书证使用
1、图书借阅册数:每次可借图书4册。
2、借阅期限:借期30天(从借阅之日起),若需继续借阅,须办理续借手续。逾期未还者,按照每册每天0.20元交付滞纳金。
3、验证手续:借书证每两年须验证一次。
4、补证手续:借书证遗失或损坏,凭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或补证手续,补证收卡费10元。
5、退证手续:自办证日满一年后如无借阅需求,读者还清所借图书,结清滞纳金后,即可本人持借书证、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注销手续,退还押金。若代理退证,须同时提供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定远县图书馆